发布人:赵飞虎 单位:教学评估网总站 发布日期:2006-12-22 22:56:18
阳光评估:各高校《自评报告》参考
为使社会更加了解高校教学和评估工作情况,关心和支持评估工作,推动评估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决定从2006年开始,实施“阳光评估”。 “阳光评估”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其主要内容有两项: 一是每年公布一次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并将这些数据作为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的依据之一。专家组进校后,要对这些数据进行认真核实; 二是把高校自评报告、专家组进校考察评估意见、学校最终评估结论等在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以增强评估工作的透明度。 按照教育部“阳光评估”的要求,各接受评估的高等学校要在教育部专家组进校前一个月将本校《自评报告》寄送到教育部评估中心,并在网上发公布。 现在,教育部评估中心网站已经陆续公布了各参评高校的《自评报告》,请大家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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